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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教育局:
暑期即将结束,全省中小学校开学在即,为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预防和减少涉及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各地公安交通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周边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过街天桥、人行道、隔离防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情况,集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增加和完善相关措施。在学校开学时,各地公安机关要增派警力,加强对大中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尤其是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段、路段和重点部位的巡逻监控;要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严禁使用各种农用车辆搭载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各地教育、公安部门要密切协作,对接送学生、幼儿的专车和驾驶员定期检查,检验合格的张贴、喷涂全省统一的校车外观标志,对校车做到定车、定驾驶人、定管理人,建立专门台账,健全接送制度,严格规范校车管理。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开学后,每一所中小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他们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熟练掌握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在重点开展“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教育活动的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也要针对当地安全工作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开展相应的安全教育活动。
三、指导中小学生认真学习掌握交通安全知识
各地要结合本地近期发生的涉及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举行交通安全讲座、知识问答等。同时,要通过组织开展“小交通安全员”、“小手拉大手”等活动,使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到教育活动中来,激发学习热情,加强教育效果。
各地公安交通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贯彻情况请及时报各自主管部门。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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