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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海区教育局2006年度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14  
 
 
 
     
 
江海区教育局2006年度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区纪委五次精神,根据区纠风办《江门市江海区2006年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江海纠办〔2006〕2号),决定在我局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水平,树立部门和行业的良好形象,不断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进程,结合我区教育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及局的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教育中心工作,坚持“为民、务实、清廉”、 “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规范教育行业行为,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努力加大教育行风建设的力度,把解决教育乱收费等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出行风评议的主要内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法理、惩防并重、纠建结合”的方针,采取“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办法,进一步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进一步提高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切实转变机关工作和教育行业作风,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努力争当“三个走在前面”(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排头兵。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行风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决定成立行风评议领导小组。
    组长:禹健平(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何丽婵(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何国祥(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黎瑞彪、李梓勋、黄锦才、余文广、班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主任:黎瑞彪(兼)
    成员:李梓勋、邓玉江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统筹和指导、监督、检查开展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各项具体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三个走在前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工作的部署,结合推动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教育系统廉政文化校园工作、教育均衡化发展、建立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推动党的建设与机关作风建设等各项工作,牢固树立教育排头兵观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先进性教育成果,解决基层学校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创新意识和求真意识,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敬业习惯和协作习惯,努力推动教育系统机关作风和教育行业行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广泛深入开展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
    根据市检察院和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江检会字〔2006〕4号)的要求,从今年4月起,全区教育系统广泛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通过深化教育,完善制度和强化监督,努力构建廉政机关和廉洁校园。
    (三)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2006年江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和《2006年江海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以及江海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江海区直部门落实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的意见》(江海责任〔2006〕2号)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解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乱收费行为为重点,大力实施“阳光收费”工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落实《关于规范我市中小学“一费制”以外收费的通知》(江价〔2004〕7号)、《关于规范中小学“一费”费以外收费的补充通知》(江价〔2004〕34号)、《关于调整中小学“一费制”收费标准的通知》(江价〔2005〕144号)和《关于禁止中小学举办收费补习班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江教发〔2006〕14号)等文件精神。要重点整治中小学、社会培训机构有偿集体补课和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规范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负担。
    要切实做到讲政治、讲大局、讲廉洁、讲形象,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纳入局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责任制,层层明确责任,逐级落到实处,坚决纠正一切乱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
    (四)大力推行校务公开
    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校务公开的管理和监促工作,要建立健全校务公开制度,学校财务收支、基建工程、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学校招生情况及学校重大决策都必须向广大师生公开;要逐步完善校务公开的形式,通过校务公开栏、教(职)代会、师生大会、家长会等形式进行校务公开,还可以通过印发简报和向新闻媒体通报等形式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校务公开的质量,根据校务公开的要求,做到全面、客观、及时,不仅要公开结果,而且对学校重大决策内容、过程等也要公开,提高权力运作的适明度,防止暗箱操作。各学校的校务要根据情况,做到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重点内容应随时公开,让广大教职工、学生及家长了解学校的重大决策,参与学校的管理,增加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使校务公开工作真正反映民意,便于监督。
    (五)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要进一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结合以“崇教厚德、为人师表”为主题的师德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地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八荣八辱”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和教师的思想道德水平。通过举办师德讲座、演讲会、座谈会和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德施教,以德授业,以德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努力塑造教育的良好形象。
    (六)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要组织广大干部教师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做到依法从教、以德育人,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认真落实《关于禁止中小学举办收费补习班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江教发字〔2006〕14号),严格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进行收费补课,严禁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课。学校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从事有偿家教者要进行严肃批评并立即制止,对屡教不改者,取消其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资格,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
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念,强化“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的从教理念,严禁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
    (七)加强招生考试监督工作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考务工作的文件精神,不断加强考务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努力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无重大违纪舞弊事件发生;确保不出现雷同试卷;确保不跑题、不漏题;确保考场不失控)。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考纪严明、违纪严处的考试氛围;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切实提高监考质量;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招生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严密组织,措施有力,进一步做好招生考试工作,严禁各类案件的发生。

四、评议内容
    (一)转变机关作风、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提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情况;
    (二)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制定并实施教育行风建设的计划、措施,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三)单位及其个人廉洁从政,预防职务犯罪、职业道德建设情况;
    (四)正确对待和及时处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
    (五)抓教育行风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特别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收费、节假日补课和有偿家教等热点、难点问题的治理整改情况。

五、时间安排
    (一)筹备、动员、部署阶段(4月份)
    召开开展“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暨开展教育行风评议活动动员会,全面部署。
    (二)自评阶段(5月1日—6月20日)
    通过召开各类座谈会,征求意见等形式和渠道,广泛听取或收集意见,查摆问题。根据自评自查情况,制订方案,限期整改,并于6月20日前将自评及落实整改情况报区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评议阶段(6月20日—7月31日)
    迎接区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评议团开展评议的调查工作。
    (四)整改阶段(8月1日—8月31日)
    要针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逐条加以研究和整改,因客观原因暂时改不了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上报评议团,自觉接受评议团的评议和监督。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切实落实整改措施,确保行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六、活动要求
    为切实搞好教育行风建设,确保取得成效,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结合实际,确保教育行风评议工作取得实效,重点做好“五个结合”:
    (一)要把开展行风整治与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结合起来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把抓好纠风工作作为领导班子的重要职责,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各负其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行风建设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今后,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分管领导要认真解决分管范围内的行风问题,督促分管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处理管辖范围内的行风问题,并把行风建设工作同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要把查摆问题与落实整改措施结合起来
    正确对待存在行风问题,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动员教育,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制订整改措施,一项一项落实整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确保“三个不放过”: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澄清不放过;重要问题没有查纠结果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要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满意效果。
    (三)要把加强教育与加大宣传结合起来
    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增强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拒腐防变的能力,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增强广大干部参与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形象意识,营造良好的机关和谐氛围,要利用宣传栏、简讯等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行风建设活动,拓宽宣传渠道,扩大社会影响,全力打造教育机关良好形象。
    (四)要把加强监督与加大查处结合起来
    为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我局设立行风建设问题举报电话(3861907),设立群众意见箱,开展局长接待日及分管领导下访日活动。有关业务部门要经常开展专项检查,推动活动的纵深开展,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对屡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各种有损教育形象和教育行风的情况和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和主要领导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严肃查处。
    (五)要把创新活动载体和开展行风建设结合起来
    在局机关开展基层评议机关活动,把机关的行风建设工作延伸到学校,坚持一手抓机关,一手抓基层,把工作重心下移,开展行风建设示范校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行政,扎实搞好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认真做好群众信访和“阳光投诉”工作,通过行风建设活动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OO六年四月十日      

抄  报:区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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