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股(负责人:何丽婵 联系电话:3861634)
负责教育人事、劳动工资和教师与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中、小学教师需求计划,按岗位需要择优接收师范院校毕业生和外地优秀教师;负责全区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分管学校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的组织实施和教师执业资格的审定;负责管理普教系统人事档案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干部和教师、校长的考核培训工作以及直属单位及学校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组织和指导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学历达标的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