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教育局党支部全面推行党务公开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党务公开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制度,现就推行党务公开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推行党务公开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的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运作的监督和制约,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建设和谐教育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将单位的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结合,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内容,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将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和有利于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进行约束监督相结合,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标准。
2、坚持科学规范、突出重点的原则。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突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十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公开,突出党内外反映的热点问题,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和问题,不避重就轻,不避实就虚,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
3、坚持积极稳妥、适当公开的原则。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新途径,着重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有序推进,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巩固提高。正确处理好党务公开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4、坚持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原则。党务公开要与政务公开相结合,通盘考虑,统筹安排,通过党务公开进一步促进和完善其他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形成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运转良好的“大公开”工作格局。
(三)目标任务。
要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努力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得到加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保障,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局面。
二、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规章要求公开的内容;涉及面较广或比较敏感,单位党员群众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的,都要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具体有几个方面:
1、全局和中心工作。主要包括:党组织关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决定、决议、议事规则;党组织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为民办好事、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决策、重大改革措施、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挂钩联系点及抓挂钩联系基层制度的落实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情况,会后制定的整改措施及向群众反馈的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
3、干部人事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后备干部推荐培养、干部考察预告、干部任前公示、干部竞争上岗等情况。
4、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财务审计、财务制度执行等情况;典型违纪案件查处情况等。
5、支部建设情况。主要包括:突出公开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等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等。
6、党员群众关注、经党组织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形式、程序和时效
(一)公开的形式。
1、党内公开。
党务公开的形式必须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的原则,要针对不同的内容确定公开的形式和公开的层次。
(1)召开党务公开会议;(2)设立党务公开栏。
2、社会公开。
公开的种类:①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公开;②江海区教育信息网;③设立党务公开栏公开;
(二)公开的程序。
要把握好四个环节:
1、提出环节。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党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提出党务公开方案,方案应包括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限。
2、审核环节。单位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公开方案进行集体讨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讨论结果对公开方案进行修改完善,送领导小组审核。
3、公开环节。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公开方案实施公开。
4、反馈环节。实施党务公开期间,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公开的时效。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要长期公开;常规工作要定期公开,每季度更新一次;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要及时公开;重点事项要适时公开。
四、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07年4月)。
1、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把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禹健平
副组长:何国祥
成 员:黄锦才、何丽婵、李梓勋
负责指导、协调、统筹党务公开工作。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黎瑞彪
成 员:黄锦才、班 冰
负责党务公开日常工作。
党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 长:何国祥
成 员:何丽婵、李梓勋、黄建起、袁 磊
负责党务公开监督及群众意见反馈情况。
2、制定工作方案。
制定《江海区教育局党支部关于全面推行党务公开的工作方案》,建立党务公开责任制、公开内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分工制度,注重实效。
3、做好宣传发动。
做好党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落实工作。要深入宣传发动,让广大党员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
(二)全面铺开阶段(2007年5月)。
支部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逐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增强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扩大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拓宽党和人民群众沟通的渠道。5月底前完成党务公开各项工作。
(三)检查验收和总结提高阶段(2007年6月)。
党务公开工作实行层级责任制,由局党务公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按时按质全面地完成党务公开各项工作,迎接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党务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
附件:1、江海区教育局机关党支部党务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基本程序
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
二OO七年四月
附件一
江海区教育局机关党支部党务公开内容
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前提下,所有党务工作应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可按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情况进行,原则上对公开内容进行每季度更新一次。
一、固定公开内容
1、党员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和办公电话;
2、党建工作年度计划、重点任务目标及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3、党务公开监督小组人员组成;
二、定期公开内容
1、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群众意见、整改措施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2、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3、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情况;
4、发展党员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5、党费收缴情况;
三、随时公开内容
1、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2、干部调动和任免情况,主要公开调动和任免(拟任)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
3、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推荐情况,包括评比条件、范围、推荐形式、公示候选名单及最后确定名单情况;
4、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包括违法违纪事实和处理结果情况;
5、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附件二
党务公开基本程序
党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先党内、后党外。对于党内重大决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一般采取仅限于党内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党务公开工作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审批程序。由党务工作责任人提出预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填写党务公开事项审批单,经主管领导审定后,报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批准。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项要由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把关。
(二)执行程序。经批准预公开的内容由党务工作责任人再次审核后,根据批准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进行公开。在决定公开全局性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应先公开初步方案,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需要进行调整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按程序重新研究调整,然后正式公开。
(三)意见反馈程序。公开期间,由党务工作责任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建议反馈给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研究落实,并说明情况。 (四)再公开程序。整理、修改后的公开事项,需经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再公开。 |